第21章 不配擁有!
好看的東西,誰不想占爲己有。
李曼也不例外。
她覺得這麼漂亮的收拾,葉依然就不配擁有!
於是就直接將它拿走了。
因爲李曼她們是臨時過來的,所以房子裡面還沒有布置她們的房間。
只是暫時住在客房。
吃過晚飯以後,李曼就在客廳和李雅麗欣賞那套首飾。
當時葉文斌當即覺得也有些奇怪,他別的不說,這點眼力勁還是有的,看得出來這套首飾價值不菲。
他每個月給李雅麗母女兩的金錢是有限的,絕對是買不起這樣的首飾的。
不過後來想想,說不定是王浩給她買的,畢竟王浩家裡是很有錢的,送一套值錢點的首飾也不算什麼。
於是葉文斌也就沒有把這套首飾當回事兒,完全把歷承言讓他送給葉依然的東西給忘記了。
葉依然看到李曼正在擺弄那套首飾,心裡就有了疑惑。
她和李曼以前好歹也是閨蜜,對李曼的情況還算是比較了解的。
李曼平時出手的確是比較闊綽的,但是還不到能夠買到這樣貴重首飾的程度。
這倒不是葉依然看不起李曼平時的出手程度,完全是因爲李曼平時就沒有買過比較貴重一點的首飾。
李曼平時戴的首飾基本上都是金銀的,稍微鑲嵌磚石的都沒有。
這個年頭買一個鑲嵌鑽石的首飾並不是很貴,只要你不挑剔就行了。
如果說你要買那種一兩克拉的鑽石,肯定價值還是有一些貴的。
隨便買一個的價值也不是很貴,並不需要很多金額才能買到。
李曼平時連這樣的首飾都買不起,怎麼可能又買得起現在這樣全套的鑽石首飾?
俗話說得好,反常即爲妖。
所以李曼突然拿得出來這樣一套首飾,就足以讓葉依然覺得很奇怪了。
葉依然突然想起了剛才歷承言給她打的電話。
在電話里歷承言說過送了自己一套首飾。
而那套首飾到現在葉依然都沒有見過……
所以說李曼現在擺弄的這一套首飾,就有可能是歷承言送給葉依然的那一套了。
這都不是葉依然要惡意去揣測李曼,主要真的是因爲她現在的這個行爲有一些反常。
看到這一幕,葉依然也沒有上去多說什麼。
畢竟就按照她今天中午和歷承言吃飯的短暫相處來看,這個歷承言可不是什麼好惹的貨色。
誰要是惹了他,指不定就要倒大黴。
而且人家可是天潤酒店的大老闆,那是什麼人物啊?跺一跺腳都能讓這裡抖上三抖的存在。
所以說如果這套首飾真的是歷承言送給她的,現在卻帶到了李曼的脖子上,那麼倒黴的就是李曼。
能看到李曼倒黴,葉依然自然是不會提醒什麼的。
葉依然還巴不得看到李曼多倒黴一點,最好就是那種喝水能被水嗆到,吃飯能被飯噎到,出門就能跌進陰溝里。
只有這樣才能讓葉依然心裡的那口惡氣出了出來。
第二天早上一大清早,葉文斌就早早的讓葉依然打扮一下自己。
當時葉依然還覺得有些奇怪,早上去上班用得着這麼精心的打扮自己嗎?
而且她的臉昨天就被李曼給抓花了,不管怎麼打扮都是個大花臉。
更何況葉依然一想到昨天的事,心裡就氣的慌。
於是就隨便敷衍了一下葉文斌,壓根就沒有對自己進行所謂的精心打扮,只是換了一套看上去比較大方得體的裙子。
葉文斌出門的時候並沒有打算帶上李曼。
按道理來說,李曼也是在葉家的公司上班,葉文斌出門上班的時候順便帶上她,也不是什麼麻煩事兒。
偏偏這次葉文斌壓根就沒有帶上她的意思。
李曼這個女人心眼兒多,當即就猜到了,葉文斌肯定要帶着葉依然去做一些她不知道的事情。
爲了能夠更好的在葉家生存下去,並且得到葉依然所擁有的一切,你們是要把能夠掌握在自己手裡的消息,全部掌握在自己手裡才行。
她看到葉文斌和葉依然離開以後,就直接招了一輛出租車跟上。
一路跟着葉文斌的車,李曼發現他們去了民政局。
這民政局是什麼地方呀?
那可是辦理結婚和離婚的地方。
首先葉文斌到這裡來肯定不是爲了辦理結婚手續的。
就李曼對葉文斌目前的情況了解,葉文斌除了他媽媽以外,還沒有其他的女人。
如果說葉文斌有想要再結婚的念頭,肯定也是和李雅麗一起結婚的。
但是他今天並沒有帶李雅麗過來。
所以葉文斌今天到民政局來不是爲了自己的事情,而是爲了葉依然的事。
他把葉依然帶到民政局來,難道是給她找了門婚事兒,要把她嫁出去嗎?
不得不說,李曼這次真相了。
葉文斌的確是給葉依然找了一門不錯的婚事,打算把她嫁出去。
葉文斌直接開車將葉依然送到了民政局。
這是昨天他和歷承言約定好了的。
他們到民政局的時候,歷承言已經在那裡等着了,而且看樣子似乎還等了有一點時間了。
“怎麼過來的這麼晚?”
歷承言對葉文斌到來的時間有一些不滿意。
昨天他和葉文斌是說好的早上九點,現在都已經快十點了。
這可晚了不是一星半點。
作爲商人,歷承言對時間的觀念還是比較看重的。
而且向來都只有別人,等他什麼時候有他等別人了?
“早上依然打扮了一下,耽誤了一點時間,你也知道的,女人打扮起來總是很費時間的。”
葉文斌非常熟練的,直接把問題甩到了葉依然的身上。
而坐在車子裡面不肯下來的葉依然也發現了不對勁的地方。
明明早上的時候,葉文斌是說帶她一起去上班的。
怎麼這上班還上到民政局來了?
而且葉文斌還和歷承言正在交談。
不管從什麼方面來看,葉依然都覺得自己被葉文斌賣給了歷承言!
歷承言就算想要找自己賠償,也不至於搞得這麼誇張吧?
不就只是一頓飯錢嗎?她現在就可以還給歷承言啊!